“主要是这些产品发行时利率较高,去年全球各大央行纷纷降息,收益自然也受到影响。根据规定,银行有权在收益结算期选择提前终止。”中行理财师赵世杰表示,对于手中外币较多的市民而言,短期内除外汇理财产品外,还可选择外汇储蓄。
外汇产品集中发行
记者了解到,中行的“汇聚宝”外汇理财产品目前进入了春节后集中销售期,此次发售的“汇聚宝”共有5个币种8种产品可供选择,分别为美元、欧元、澳元、港币和加元,投资期限有2个月、3个月或6个月,均为保本型产品。
中行发售的8款产品中的“2个月澳元汇市争锋”的最高预期年收益率为4.00%、“3个月美元汇市争锋”的最高预期年收益率为1.80%。以该澳元产品为例,产品以美元兑日元汇率为挂钩指标,在2个月的投资期内,只要任意一个观察日里挂钩指标曾经高于或者等于事前确定的观察水平,投资者即可获得4.00%(年率)的收益率,反之亦可获1.2%的保底收益。
赵世杰介绍道,本次发行的产品本金安全有保证,且投资期限较短、资金流动性较强,是目前低利率水平市场上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选择之一。
他强调,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大幅降息,目前国内各家银行外币的存款利率较去年年初均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对上述保本浮动理财产品,如投资者对短期外汇走势的判断较有把握,可考虑进行适当投资以博取远高于市场平均利率水平的收益。
普益财富张星提醒,这并不表明外币理财产品发行数将大幅增加,因为多数外币理财产品为部分商业银行按照其发行规律发行,投资于债券及金融衍生品市场。更为明显的变化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数出现萎缩,主要因为目前各商业银行正处于对市场和政策进行研判阶段,致力于寻找符合其业务发展和具有竞争力的理财品种,从近期市场中部分商业银行尝试投资于新领域可以观察出这点。
利率风险是主因
从去年底开始,内地商业银行就开始纷纷提前终止一些外汇理财产品的合约。去年12月16日,建行“汇得盈”2008年第13期外币理财产品3个月美元、3个月港币、3个月欧元、3个月澳元产品宣布提前终止。此前,光大银行“同升二十一号”美元投资产品也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港股市场,受港股深跌影响,产品最终选择提前终止,最终实现5.0%的收益率,而其预期收益率为9%。
“去年全球各央行纷纷上演降息'大戏’,而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多与利率、汇率等挂钩,而且去年发行的外汇理财产品有不少是非保本产品,这些产品的收益自然遭受极大的冲击,而选择提前终止则能减少一些损失,能多保住一点是一点。估计随着更多外汇理财产品可变期限的到达,其中大多数产品都会选择提前终止。”建行理财师赵刚指出。
不过,他同时表示,尽管去年的外汇理财产品亏损较多,但是今年至少在未来几个月内此类理财产品仍有一定的投资空间。
“各国货币利率的大幅下降,是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下滑的主要原因。”张星表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本类外汇理财产品大多是投资国外银行间债券票据或者直接存往国外高息的银行赚取利息,这决定了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国外的基准利率息息相关。外国央行的每一次降息,都会带来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的跳水。
此外,汇兑风险也是投资者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例如,去年上半年投资澳元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还在为赚澳元升值收益而兴奋,但下半年澳元、欧元等外币汇率的大幅跳水则让他们苦恼不已,汇率损失高达40%的产品比比皆是。投资者如果暂时不需要使用外汇,可以尽量兑换成人民币或者选择银行的外汇定期存款。
如何选外汇理财产品
如今选择外汇理财产品不再像从前:以前投资者不用花心思,存在哪家银行都无所谓,而现在各个银行推出的产品都不一样,不仅差别性大,而且专业性很强,许多术语和设定搞得投资者一头雾水。那么投资者如何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呢?
建行理财师赵刚分析认为,首先要看风险承受力选产品。现在各银行推出的外汇结构性存款有固定收益的,还有浮动收益的。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来说,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是不错的选择,收益稳定且比同期存款利率高而且风险小;浮动收益产品则适合能够承受高风险、期待高收益的投资者,同时,这类浮动收益产品结构也较固定收益产品复杂,所以需要投资者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有所了解,对国际经济走势有一定的判断。
其次要抓住产品本质。从表面上来看,不同的产品在币种、收益率、期限等方面各不相同,究其本质,最大的差别应该是参照产品(利率、汇率、黄金或其它)的不同,还要特别注意的是参照产品需要具体达到的条件。
然后再看清“收益率”。浮动收益产品的收益率下限很低甚至为零,但这些浮动收益产品的上限都十分高,以此来吸引投资者,但需提醒投资者的是,这类很吸引眼球的高收益率背后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其所谓的最佳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因为这些最佳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是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实现的,也就是说参照的汇率、利率、黄金价格或指数等要达到协议所规定的水平。
“掌握赎回权很关键。”中行理财师赵世杰补充道,有些产品规定只有银行有提前终止存款协议的权利,这样投资者就处于被动的地位;有些赋予双方都有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但由于银行的整体操作流程和人员都很专业,又享有信息上的优势,所以投资者也处于不利地位;还有些产品只赋予了投资者提前终止存款协议(即可提前支取)的权利,当然这样的产品在收益率上就大打折扣了,而由于投资者不可能把与产品相关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仔细的研究,因此,大多数也都不履行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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